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電商學起新消法 信用卡代償新華社發
  據新華社電“我在兩家大商場都買到了假洗發水,開始很生氣,一直留著假貨準備維權,可後來還是嫌麻煩,都扔掉了。”室內裝潢近日,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的“3·15”專題新聞發佈會上,一名法官突然“現身說法”講起自己的經歷。
  話音剛落,另一名法官也開始吐槽:“我們三口人去一家知名飯店吃飯,結果吃完都拉肚子了,要打官司嗎?想想太麻煩,直接找飯店理論,最後退貸款錢賠了200元錢了事。”
  明明製冰機出租權益受損,卻懶得打官司,知法懂法的法官也是一樣。
  新聞發佈會上的“插曲”,剛好折射出普通消費者司法維權的尷尬。據廣州市中院披露,從2012年到2013年,該院共受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127件,其中104件都是有三次以上訴訟經歷的職業維權人士提起的室內設計,占案件數量的八成,普通消費者少之又少。
  為何大多數普通消費者寧可忍氣吞聲也不願拿起法律武器維權?廣州市中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鄧娟閏坦言,一般消費者缺乏專業知識,很少為幾元或者幾十元,耗費時間和金錢成本打官司。
  更重要的是,法律賠償沒能給維權提供足夠動力。曾因火車上購物不給發票而狀告鐵路部門的律師郝勁松舉例說:“一包方便面5元錢,勝訴贏得雙倍賠償也就10元錢,還要花時間、耗精力、承擔訴訟費用,得不償失,誰還願意用法律維權?”
  根據3月15日即將施行的新消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,消費者可以主張“10倍賠償”。
  (原標題:圖文:賠償實在是太低了法官買了假也不願打官司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w38jwqh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